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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维修费用由谁承担?

发布日期:[2012/8/6]    共阅[6008]次
  
       某住宅小区108单元第6层单号住宅的外墙下水管渗漏,湿了以下三层沿管的大片外墙。物业公司提出要对其维修,其维修费由谁出?108单元单号8家住户,其说法不一,7、8层的住户说:此事与他们无关,他们不出维修费;六层以下的住户说:该维修费应由第六层的住户出;第六层的住户说:该维修费应从维修基金出。
请问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案例分析:
     水管渗漏,属一般维修,换根外墙水管即可。因此,不应使用维修基金。因这根水管修好以后,8户住户都受益,根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应由8户住户共同维修,具体费用按份额比例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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