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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审批程序及管理规定 一、审批程序 1、住户进行住宅装修应到物业服务中心填写《装修申请表》、签订《装修责任协议书》、《安全责任书》等资料,并要求提供装修图纸一套,包括装修平面图、室内水电管线及插座布置图一份,并注明与原设计不同的相应修改部位。 2、物业服务中心应在接受装修申报材料当天即对方案中涉及承重结构、外墙立面、公共设施设备及可能的消防隐患进行审验,对需要修改设计的应及时通知业主修改。 3、对符合要求的装修申报,物业服务中心应在三天内进行审核批准。 4、住户必须在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后,方可进行装修。 5、施工单位凭《住宅装修许可单》负责办理装修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每证工本费人民币10元/人。 二、装修范围 1、业主在住宅装修时禁止下列行为: (1)拆除或改动柱梁、混凝土承重构件; (2)拆除窗间墙; (3)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挖壁打洞; (4)在楼面基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5)改变外立面格局; (6)其他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2、不得擅自改变和损坏房屋的屋面防水、隔热层、上下管道、电路等建筑构件。上下水主管的检修孔必须留出,以便今后的维修疏通。 3、不得随意改变厨房、卫生间内原有设备和管道位置,确需改动的,须经物业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4、不得擅自凿除楼板地面原水泥层面,若因装修施工造成渗漏,住户应立即无条件予以修复,并作必要的防渗水试验,以免影响邻里关系。楼板地面不得用超重材料装修。 5、住户装修仅限于室内,不得超过外墙。 6、不得随意在墙体上凿壁打洞、开设门道、窗口等。 7、不得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颜色、材料及外墙面装修。不得在外墙上安装晒衣架、遮阳(雨)篷等特件,晒衣架请安装在阳台内。 8、空调室外机要求安装在指定位置,保持上下一致,排列整齐。空调管洞已预留,禁止在外墙上打洞,禁止开墙安装窗式空调机。 9、要求防盗窗安装在窗户内侧;不得封闭阳台或改变阳台的用途。 三、装修施工管理 1、业主在装修时须注意不要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和休息,装修时间规定为上午8点至中午12点,下午13点至17点。 2、住户在装修过程中的建筑垃圾请袋装,由装修人员负责在指定时间搬运到小区内指定地点集中堆放,再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清运,违反此项规定者,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对此行为进行处理。 3、搬运装修材料及家具时,注意楼道公共部位的保护(如单元门、楼梯扶手、墙面粉刷、楼梯踏步、平台、玻璃窗及楼梯灯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装修需要搅拌物品时,应在住户室内进行,不得在小区道路上、楼梯平台等室外公共场所搅拌。 5、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权随时检查、抽查装修施工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身份证,被检查人不可拒绝。 6、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有权进入各住户单元内巡视装修工程是否已获批准,是否符合原审批的图纸的范围。 7、施工期间应注意防火,凡需动火的,请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刨花、木屑等易燃物较多时,应及时清运。 8、施工时,不可将混凝土、沙石或其他杂物倒入下水道,以免造成堵塞。否则,将由业主或装修工程队负责维修疏通,赔偿损失,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请勿占用公共地方进行施工及堆放建筑材料,否则当事人须负责一切清理费用。 10、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不可在小区内留宿,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酗酒、闹事、耍流氓、做危害公共秩序的行为。严禁聚众赌博,禁止在公共场所乱丢垃圾,违者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1、电气线路安装时,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用电必须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使用电炉,严禁用电热丝烧水。 12、每日工作完毕,务必请关好门窗、自来水笼头、电器开关后方可离开。 四、违章装修处理 物业服务中心对违章装修的行为可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后果作出如下处理: 1、未办理或未办齐申报审批及登记手续而进场动工装修的,须补办齐相关手续方可入场施工; 2、实际装修内容与装修申报内容不符的,应恢复原状或根据具体情况纠正; 3、拆改房屋结构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审批的,应恢复原状; 4、擅自拆改和部分破坏原户墙、柱、梁、楼板的,应恢复原状并加强承重; 5、私自增加电气线路负荷、移动电话线路等,应根据具体情况纠正; 6、凿除楼面、地面层,造成渗漏,应进行加固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及民事责任; 7、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用电、用水规定的,应纠正及赔偿; 8、改变、损坏外墙装饰的,应停工整改并恢复原状; 9、封闭、占用共用走道、消防通道、等公共地方的,必须停工整改并恢复原状; 10、擅自加设檐篷、附加建筑物等,除必须拆除并恢复原状外,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11、乱堆乱放装修材料、装修垃圾的,必须停止施工及时清理,同时没收有关人员出入证; 12、若因装修导致触犯法律规定而被追究经济和刑事责任的,均由该客户或装修单位负责。 |